2013年6月20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新增6种高度关注物质(SVHC)至候选清单。目前,SVHC候选清单共有144种物质,有关新增的高度关注物质及更多信息,请点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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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生产商与进口商的义务
2013年6月20日开始,若生产商与进口商的产品包含ECHA新增的6种物质,并且同时符合以下两种情况,生产商与进口商必须在条例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(2013年12月20日前)向ECHA通报:
(1) 生产商或进口商的产品含有该物质总量超过1吨/年:
(2) 产品中含有的SVHC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.1%(W/W)。
如果该物质已经注册使用或能确保含有的SVHC物质不会暴露于人类或环境,则可豁免通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