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19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将20种化学品加入高度关注物质(SVHC)候选清单中,至今高度关注物质已增加至73种。与6个月前的最后一次更新对比,此次新增的候选物质数量增加了两倍。候选清单的强劲增长势头恰恰是ECHA 于2011年10月发布的<<2012工作方案>>里的其中一个主要目标。
欧盟生产商与进口商的义务
生产商与进口商必须遵守两大法规:
(1) 生产商或进口商的商品中含有候选清单包含的物质,且此物质总量超过1顿/年的需给予通告。
(2) 产品中含有SVHC物质,且其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.1 %(W / W)的需给予通告。
如上述两种情况均出现,则生产商及进口商必须在条例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(截至2012年6月19日)向ECHA进行通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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